Trendtrader的投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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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November 19, 2006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8日在墨尔本说,目前是中国实施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最佳时机。 他说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人们加入养老和医疗保障体制,这对养老和医疗制度的改革至关重要。他说,这一过程需要“创新、大胆、慷慨”。居民的社保资金应当通过资本市场得以保值增值,以分享国民经济增长的好处。 这是否说中人寿,平安保险着些中国保险股大把机会.国内A股还可以看升也.
与中东合作 中国原油进口凸显新路线图.目前油价下跌到56.2元,会增加原油进口吗?
中石化勘探开发研究院张抗认为,100万桶的概念就是一年的原油供应量为5000万吨,单就中石化而言,如果和沙特阿美的一系列协议落实之后,中石化70%的原油进口都将来自沙特。目前,这一比例为55%~60%。
  还有业内专家认为,与中东合作的直接作用将能够使中国规避国际油价起伏不定带来的不必要成本支出,将会大大减少世界石油市场变动给中国带来的风险。同时,油价可以按照当时市场价格核算,减少了中间环节,也降低了中国通过国际金融市场中介所带来的风险。
这段话是代表中国进口原油不用等油价的下跌. 600026等原油运输股又怎样表现?

Monday, November 13, 2006

曾 渊 沧话散户卖 掉 股 票 怎 么 办的启示 ?

今日看曾 渊 沧 专 栏里话在毕 业 礼 , 家 长 云 集 , 我 在 一 天 之 内 回 答 了 30 名 家 长 的 询 问 , 很 有 趣 , 30 个 问 题 都 类 似 。 家 长 们 已 经 不 再 问 号 码 , 不 再 问 该 买 甚 么 股 , 而 是 问 : 「 我 已 经 卖 掉 中 移 动 ( 941 ) , 怎 么 办 ? 」 「 我 已 经 卖 掉 国 寿 ( 2628 ) , 怎 么 办 ? 」 「 我 已 经 卖 掉 交 行 ( 3328 ) , 怎 么 办 ? 」 … …

这里有什么启示,是否证明恒指还有一段上升,大部分散户卖掉中资股,这就解释为什么这些股可以向上劲升了.这些家长们目前看着恒指一路上升心情一定很焦虑的,等他们忍不住时,恒指就见顶了.

Saturday, November 11, 2006

为何央行也炒股???

为何央行也炒股 巴曙松解读挪威央行获QFII资格幅度 金融时报
  李侠
  日前,经商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监会批准了挪威中央银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与以往投资银行、商业银行、投资基金等以盈利性为最高商业目标的金融机构不同的是,挪威央行作为北欧国家的中央银行,一个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政府职能部门,却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到中国“炒股”,似乎有越位之嫌。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教授,并就挪威央行“炒股”给我国外汇管理所带来的启示问题进行了探讨。
  挪威央行“炒股”是为满足外汇储备管理需要
  记者:证监会为什么会批准挪威央行的QFII资格?
  巴曙松:自2002年12月1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起,我国的QFII已经走过将近4年的时间。其间QFII从无到有,队伍不断壮大。截至目前,我国已批准52家海外机构的QFII资格。其中,40家QFII共获批80.45亿美元的投资额度,距100亿美元的QFII总额度上限剩19.55亿美元。QFII已经涉及商业银行、投行、基金甚至中央银行。
  QFII的设立,实际上是在保持资本项目管制条件下的一种有限度的开放措施。根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经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此次挪威银行(NorgesBank)作为希望投资内地证券市场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在财务、资产规模、从业人员、内控制度以及所在国家法律环境等方面均符合证监会、人民银行以及外汇管理局关于QFII资格的有关规定。从资格审查角度看,挪威银行与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QFII并没有根本的差别,只是因为其中央银行背景,对于我们借鉴中央银行的资产运用,具有积极的意义。
  记者:据悉,挪威央行“炒股”并不是新鲜事,在来中国之前早已有在全球数十个国家“炒股”的经历。有人认为,作为国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部门,挪威央行此举有些“不务正业”。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巴曙松:说到这个问题,不能不提到挪威央行下设的独立资产管理机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部(NBIM)。
  NBIM作为挪威银行的一个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负责投资和管理挪威的绝大部分外汇储备、政府石油保险基金以及挪威政府养老基金的国际资产,以全球范围内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和金融衍生品为基本投资标的,并且该机构具有独立、健全的计划、运作、风险管理、会计、法律、行政以及
  IT构架,对旗下管理的资产行使所有权。在此框架下,NBIM为服务于挪威外汇储备的保值和增值,依据挪威法律建立了覆盖全球的投资组合,对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市场国家的股票和债券进行投资。以NBIM为基础,挪威银行申请我国的QFII资格实质上是为了满足挪威外汇储备管理需要。
  另外,近年来中挪经济合作势头良好,双边贸易快速发展。截至2005年底,中挪双边贸易额已达24.6亿美元,事实上要求挪威保持一定的对我国的支付能力,也在客观上增加了挪威银行寻求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动力。
  进军中国资本市场是挪威央行既定外汇储备管理战略的一步
  记者:既然挪威央行来华“炒股”是为了满足其外汇储备管理需要,请介绍一下挪威外汇储备及其管理方面的情况。
  巴曙松:自2000年以来,挪威外汇储备以平均7%的年增长率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挪威GDP的年均增长不到4%,到2006年6月为止,挪威外汇储备共计500亿美元。
  挪威是世界第8大产油国,2005年日均生产原油297万桶,并且仍有大量尚未开采的油气资源。同时挪威也是继沙特阿拉伯、俄罗斯之后的世界第3大石油出口国,2005年日均出口原油274万桶,占其全部产量的92.26%。2005年挪威油气领域产值占GDP的25%,占出口总值的52%。大量的油气出口,加之国际市场原油和天然气价格持续处于高位,为挪威带来了大量的石油美元。并且挪威政府考虑到油气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建立了应对老龄化和石油贬值的政府石油基金(2006年起改组为政府养老基金),将油气生产活动带来的中央政府现金流入纳入石油基金管理。截至2006年6月底,该基金已达5.34亿美元,也成为挪威外汇储备体系的一个方面。
  在外汇储备的管理方面,挪威央行货币政策关注的主要目标是通胀。挪威克朗汇率实行独立浮动,挪威央行仅能够在短期内干预外汇市场以防止和缓和不适当波动,同时挪威法律禁止央行以影响挪威克朗汇率为目标频繁入市干预。根据挪威银行公布的信息,挪威外汇储备仅用作为央行应对挪威银行体系发生流动性危机的准备。按照挪威银行的官方说法:“使用(外汇储备)的可能性因此而变得很低”。这也就意味着,在保障国际购买力的前提下,挪威的外汇储备可以用于长期投资。对此,挪威银行建立了严格的外汇储备管理体系和分层的管理手段。
  在管理体系上,外汇储备由挪威央行负责全面的管理,包括确定外汇储备管理目标和总体运作框架。具体到落实执行,则由挪威银行执行委员会以及投资战略部(GSIS)来分工完成。并且,挪威央行又下设NBIM和挪威央行货币政策部(NBMP)两个独立的机构对应不同职能的外汇储备分别进行管理,从而以严格的管理体系保障外汇储备的稳定和随时可用。
  在管理手段方面,挪威银行将全部外汇储备主要分为两大组合:投资组合和货币市场组合,另外还有一个缓冲组合———政府养老基金(前身为1990年成立的政府石油基金,2006年改组为政府养老基金)。其中,根据2006年6月数据,投资组合、货币市场组合以及政府养老基金在挪威外汇储备中的占比分别为:94.8%、3.58%和1.61%,投资组合是外汇储备的主要部分,以长期视角进行海外资产投资管理;货币市场组合和缓冲组合则以短期视角进行管理。
  NBIM负责投资组合以及缓冲组合的海外资产,以实现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和国际购买力;而NBMP则负责货币市场组合在国内运作,保障外汇储备的流动性。
  挪威央行外汇管理和运作对我国外汇储备有一定借鉴作用
  记者:挪威央行通过在全球数十个国家进行债券和股票投资的方式,既可以获取尽可能高的投资,又可以较为有效地分散汇率波动对外汇储备带来的风险。那么,挪威央行这种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对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的管理和运用有何借鉴价值?
  巴曙松:目前,我国外汇储备已达万亿美元。虽说中挪两国国情不同,外汇管理体制也有所区别,但挪威央行的外汇管理制度仍可以给我国外汇管理提供一定的借鉴。首先,我们可以根据外汇储备的职能,适度对其进行分类,按类进行管理。其次,对于用以满足支付结算需求的部分,可以根据我国的贸易伙伴情况大范围进行全球配置和资产组合,以期实现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规避外汇储备单一风险。第三,建立有效的外汇储备资产管理和运用机构,进行专业化运作,无论挪威的NBIM还是新加坡的GIC都是我们可以学习的例子。
  记者:我国在外汇管理方面能否借鉴挪威央行的做法呢?在法律方面存在障碍吗?
  巴曙松:挪威央行外汇管理制度为我国外汇管理和运用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中挪两国外汇储备来源结构不同,我国的外汇储备中有一部分是由资本项目产生的,而挪威的外汇储备更多的是石油美元;两国持汇目的不同,在保持国际支付能力之外,我国外汇储备还肩负稳定人民币汇率的职责,而挪威外汇储备的职能则较为单一;两国经济条件不同,汇率制度存在差异,也导致外汇储备的运用会存在差异。
  另外,关于外汇储备运用的配套法律法规还可以更为详细一些。目前我国规范外汇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人民银行法》和《外汇管理条例》。《人民银行法》仅在第4条和第32条等对外汇储备经营有原则性规定;而作为我国外汇管理基本法规的《外汇管理条例》对外汇储备经营却没有规定。从挪威外汇储备的运用看,制定严格清晰的外汇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是外汇储备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金融业又获5年调整期 东方早报 孙立云
  在中国加入WTO五年过渡期行将结束之际,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了《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为中国未来五年的对外开放步骤定下基调,这也是我国首次对外发布利用外资五年规划。该规划提出了引导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利用国外贷款的质量和效益、加强对外债的宏观监测和全口径管理等八项主要任务。引人注目的是,在未来5年里,外资可以提高入股中国金融企业的比例,但仍然不能控股。这意味着,在入世5年过渡期即将结束时,中国金融业又获得5年的“调整期”。
  这份“十一五”规划披露了“十五”期间我国利用外资的成就。文件显示,“十五”期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共计约3830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约2860亿美元,境外发行股票筹资约380亿美元,借用国外贷款约460亿美元,大大超过了“九五”的实际完成额。
  引资转向重质量
  针对“十五”期间利用外资“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十一五”规划表明了未来五年利用外资的战略目标变化,中国利用外资的重点将从弥补资金、外汇不足转向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上,将引导外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新重点,强调实现利用外资方式的多元化,并加强对风险的管理。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动态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遏制部分行业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
  同时,制定有关规范加工贸易发展的规定,健全加工贸易投资准入机制,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修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进一步缩小内外资企业进口设备免税待遇差距,最终实行统一的进口设备税收政策。
  根据这份文件,中国将在未来5年适当增加大型石化、化工等产业利用外资的项目,鼓励外商继续投资电子信息、石化、化工、汽车等行业。文件称,汽车制造业方面将继续鼓励外资发展专业化、高技术含量的汽车零部件生产。
  中国将鼓励和引导外商在中国进行风险创业投资,利用外资加快中国创业投资服务体系发展。
  金融业中方控股不变
  今年12月11日,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金融业将进入全面开放的新时期,我国金融业在今年之后的对外开放步伐究竟如何,《利用外资“十一五”规划》首次明确地给出了未来五年的开放原则。
  我国将在未来5年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前提条件是中方控股。目前,单一外资入股国内商业银行的上限为19.9%,入股保险公司为25%。该规划或表明在未来五年,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持股比例上限将有所提高。
  我国将在“十一五”期间积极稳妥推进金融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其中,银行业对外开放要坚持有序推进、审慎监管和控制风险的原则,允许国内商业银行在坚持中方控股的前提下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积极支持外资银行和中资银行之间建立股权合作等战略伙伴关系。
  保险业方面,允许国有保险公司在坚持中方控股的前提下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允许有条件的国内股份制保险公司引入外资。
  同时,“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循序渐进地推进证券业对外开放。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继续引入国外投资者,促进证券经营机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允许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其进行战略投资。
  利用股市吸收外资支持内企境外上市
  根据规划,中国将努力实现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加大利用证券投资、投资基金等方式吸收外资的力度,继续支持国内企业境外上市。
  “中国将按照国际规范完善企业运营机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通过配股、增资等方式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中国将按照审慎监管的原则,继续引入国外投资者,促进证券经营机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行业整合、产品和服务创新。上市企业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允许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其进行战略投资。
  中国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大型企业,把握国际资本市场的有利时机,在香港和其他境外股票债券市场发行证券融资。继续加强和规范对国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树立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良好形象。
  中国证券投资、投资基金对外开放取得明显进展。截至2005年底,共有4家合资证券公司和20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获准设立;内地到香港以及其他境外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公司有122家,累计筹资555.44亿美元(不包括红筹企业);共有34家境外机构获得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
  加快出台《反垄断法》
  中国将加强对外资并购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行业重点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确保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战略行业、重点企业的控制力和发展主导权。
  “当前部分行业龙头企业被外资并购情况增加,个别领域出现外资垄断或垄断迅速扩大的苗头,可能对国家经济安全特别是产业安全形成威胁。”发改委在这份规划明确指出。
  根据这一规划,“十一五”期间,中国将进一步细化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敏感性行业的政策,完善外资产业准入制度。
  中国将重视外商独资企业对国内经济安全、特别是产业安全的影响,逐步建立合理的评估和预警体系。同时加强税收监管,遏制外资企业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转移利润。
  中国将逐步建立合理的、符合国际惯例的企业资产价格评价机制,防止外资并购过程中国内资产和权益受到损失;在合资企业增资过程中依法维护中方合理权益,保障被并购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来,凯雷收购徐工、外资并购苏泊尔(15.1,0.30,2.03%)等事件所引发的恶意并购及垄断争议,也成为该规划的关注重点。
  “十一五”规划明确,在未来五年,将加快出台《反垄断法》,加大反垄断工作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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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看到,银行股和人寿股依然有上升机会.